作者:许昌浩;
<正>子女要"常回家看看"2012年4月下旬的一天,72岁的江大爷在保姆的陪伴下,来到郑州市一家律师事务所,向律师求助,要求以无人赡养的名义起诉自己的儿。江大爷是郑州市一家行政单位的退休干部,老伴2005年因病去世,此后一直独自生活。老人精神状态良好,语言表达清晰,他不索求赡养费,只要求儿子定期回家看望自己。老人说,走法律程序实在是迫不得已…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说,在有关"精神赡养"的官司中,老人大多为离异或丧偶者,经济条件尚可,但精神上都很孤独。在诉讼请求中,他们一般都是要求子女定期前往探望,或者生病时对自己进行陪护、照料。